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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快递取件乱收费 四川省消委会发布全省首份调查报告

2019-07-24 15:44   浏览量:1289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中国食品网讯 (何仕宏)“快递取件费由2元涨至3元起价,稍微大一点的快件要收费5到10元”、“网上购物免运费,取件却要交纳5元钱”……面对乡镇快递服务网点二次收费的情况,不少民众苦不堪言。历经两个多月的调查调研,7月24日上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全省首份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调查报告,对21市州80余县收费乱象、消费者态度、问题根源、工作举措、社会监督建议等方面进行深度说明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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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快速发展,四川省快递服务行业发展迅猛,各大知名快递公司不断向乡镇延伸服务。而一些快递服务公司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将经营压力转嫁给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加上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不少乡镇快递服务网点出现二次收费乱象。所谓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是指消费者网购时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的情况下,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强迫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纷纷投诉维权,许多市场监管部门也立案进行了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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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通一达”快递公司二次收费情况严重

  报告显示,七成受访者表示需自己到乡镇快递网点取件,三成以上受访者遇到过二次收费情况。71.6%的受访者表示所在乡镇收取快递需要自己到指定配送点取件;34.2%的受访者表示曾经被二次收费。另外,有8.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因延期取件而加收费用的情况。

  快递服务网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情况,涉及标称为申通、中通、韵达、圆通的网点占比较高。接受调查回答存在二次收费现象的受访者占比,标称申通的为52.14%,标称中通的为51.95%,标称韵达的为51.86%,标称圆通的为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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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快递二次收费网点涉及快递公司占比(%)

  二次收费数额多在1至3元之间,八成以上受访者付费后没有收到发票或收据。收费“1至3元”的情况最普遍,占比约为45.2%;其次是“根据快递大小付费”,占比26.8%。此外,收费“3至5元”占比20.5%;收费“5元以上”占比7.6%。 86.3%的受访者表示付费后快递网点没有提供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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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额度区间分布占比

  乡镇快递服务网点普遍缺乏事先告知流程

  接受调查中仅有不足一成受访者表示,网购时商家会告知取件需二次收费。93.8%的受访者表示,网购商品时没有收到商家告知取件需要二次收费的提示信息。

  在遭遇过二次收费的受访者中,六成以上表示取件时才被告知要收费;仅有不足两成的网点有取件收费标准的声明或告示。具体为:62.9%的受访者取件时才被告知需要收费;37.1%的受访者表示,是电话通知取件时才告知收费;仅19.6%的受访者表示看到网点有取件收费标准的声明或告示。可见,乡镇快递服务网点大多没有事前告知取件收费和明示收费标准。

  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既违约又侵权

  报告认为,乡镇快递二次收费现象,快递服务公司未告知发件人(商家)和消费者的情况下,强制收费,既违反了与发件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同时又对消费者造成利益损害,构成消费侵权。

  提供服务前不告知服务费用而强制收取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其中,快递服务商收取附加服务费,不出具服务单据还涉嫌偷税漏税。

  约谈整改与社会监督并举治乱象

  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肖向荣表示,下一步,省消委会将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对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涉事经营者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将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适时发布消费警示,跟踪回访整改效果。

  报告还提出五点社会监督建议:企业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监督所属分支机构及其末端网点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企业应当调整经营理念,不断完善盈利模式;快递行业协会应规范约束成员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行政主管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市场规范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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