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1 16:07 浏览量:15933 来源:农民日报
编者的话: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河南作为农业大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对全国影响举足轻重。”将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河南省始终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住“三农”基本盘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五”以来,河南累计投入各类涉农资金700多亿元,共建成高标准粮田5400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提升了农业抗旱减灾能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7提高到0.61,高效节水灌溉率由15%提高到27%;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亩均节水、节电率分别达到24.3%和30.8%,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减少13.8%和19.1%;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成区内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比非高标准农田区每亩增产73-89公斤,增产率15%-20%,粮食生产能力平均每亩提高150公斤左右;提升了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在建成区实施运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粮食生产连续多年实现稳产高产。
多年来,河南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生产牢牢抓在手上,按照总书记“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命脉在水利,出路在科技,动力在政策”的指示精神,紧紧把住耕地、水利、科技、政策等关键环节,大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二五”以来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400万亩,平均每亩提升粮食产能150斤,为河南粮食产量连续13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并先后跨上1200亿斤、1300亿斤台阶做出了重要贡献。
坚持法规先行,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政策制度体系。河南省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坚持法规先行,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制度体系,于2011年出台《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2015年颁布《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府、部门和个人建设和保护高标准粮田的责任。同时,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农田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引领;省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深入调研,起草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地方性措施、标准,逐步构建起了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
注重规划引领,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注重农田建设的前瞻性、统筹性和严肃性,切实发挥规划引领调控作用。2012年,组织编制了《河南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2012-2020年)》。2017年,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又印发了《河南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建设。通过突出重点、连片治理、规模开发,河南相继建成了一大批规模为3万亩、5万亩、10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为粮食持续高产稳产提供了保证。
强化统筹协调,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河南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指示,要求强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河南还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调机制,通过区分任务、明晰责任和定期协商等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顺利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
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农田建设投资聚合效应。确定了“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较好地发挥了资金聚合效应。“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700多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5400万亩。2015和2016两年,按照国家工作安排,选择永城市等9个省直管县(市)开展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积累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同时,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政企合作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原省国土厅和财政厅联合成立国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平台,采取信贷支持、联合开发等多种途径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取得良好效益,有效解决了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
坚持奖优罚劣,确保农田建设任务落实落地。为落实建设责任,河南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每年由原省农业厅、国土厅、统计局联合组织考核组,考核结果直接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并与项目资金分配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相挂钩。省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督查活动,对项目建设进度慢的地区进行约谈,建立月(旬)报制度,督促和指导基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按照《河南省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和《河南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建后管护,建立管护办法,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加强动态监测。
实施绩效评价,加强农田建设绩效管理约束。自2015年起,河南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构建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和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以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好农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2018年,河南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并延伸对2014-201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农业综合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系统评价,两类评价内容共涉及581个项目、645.25万亩高标准农田,总投资82亿元。
目前,河南省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契机,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2019年的59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经分解下达各省辖市和直管县。今后将继续狠抓任务落实,提升建设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