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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报18批次不合格食品 超六成为食用农产品

2019-06-11 16:06   浏览量:13818     来源: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讯 6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该局于2019年4-5月组织对深圳市餐饮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共抽检餐饮环节食品1654批次,涉及餐饮环节经营主体1262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8162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18批次,超六成为食用农产品。
 
  据悉,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有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调味品2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品质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非食用物质。
 
  不合格样品中超六成为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有11批次,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六成多。其中,3批次样品检出恩诺沙星超标,不合格样品为:从深圳市爱碗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佳华领汇店抽检的鳙鱼(大头鱼)、从广州天尔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深圳海雅店抽检的鲈鱼肉、从深圳市大鹏新区飘香川菜馆抽检的生鱼。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被广泛用于水产养殖疾病的防治。《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中规定,水产品中恩诺沙星应≤100μg/kg。若人体长期摄入此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不适、头痛、头晕等症状,产生耐药性,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从深圳市龙华区景兴潮汕餐厅抽检的菠菜、从深圳市鹏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抽检的上海青。2批次样品均检出毒死蜱超标,检出值分别为3.80mg/kg、0.33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普通白菜(如上海青等)、菠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均不得超过0.1mg/kg。
 
  另外,6批次样品检出禁用药物,分别为:从深圳市四季稻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雅分公司抽检的豆芽(黄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从深圳市六千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蓉悦餐厅抽检的鲜鸡肉(清远鸡)检出五氯酚酸钠;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神工川菜馆抽检的花甲、从深圳市罗湖区发福餐厅抽检的牛肉检出氯霉素;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花果山食府抽检的鲩鱼检出孔雀石绿;从深圳市盐田区旺富东海大酒楼抽检的虾(基围虾)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
 
  根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均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另外,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要求,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粮食加工品、肉制品和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不合格粮食加工品为:从深圳市南山区肥仔小吃店抽检的河粉、从深圳市龙岗区三之羴遵义羊肉粉店抽检的生面,均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由于脱氢乙酸可与血浆的白蛋白或组织中蛋白质的胺基结合,如果长期过量食用脱氢乙酸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肝、肾和中枢神经系统的损伤。
 
  不合格肉制品为:从深圳市辣一下餐饮有限公司抽检的腊肉,该样品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的使用范围不包括腌腊肉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人体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不合格蔬菜制品为:从深圳湘粉人家饮食连锁有限公司仇家的白菜干,该样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出值为1.49g/kg。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0.2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从深圳市福田区馨玥轩餐厅抽检的标称保定金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检出酒精度超标;从宝利金五金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检出菌落总数超标;从西胜电器(深圳)有限公司食堂抽检的标称厦门味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丹味精检出谷氨酸钠未达标。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我局已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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