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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市场监管局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

2019-06-03 15:40   浏览量:10267     来源:齐鲁晚报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中、高考期间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6月3日,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注意饮食安全。
 
  一、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食品原料要新鲜,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的餐用具、砧板、容器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做好的食品及时食用(常温下存放最长不超过2小时),不食用隔夜饭菜和生食水产品。
 
  二、在外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尽量避免在无证餐饮和路边摊点用餐。
 
  三、注意选择食物种类。合理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尽量不食用四季豆、土豆、野生蘑菇、野菜、黄花菜、豆浆等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食品,不生食海产品,慎用凉菜冷食等易污染变质的高风险食品,更不要暴饮暴食。
 
  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用餐前应洗手,注意餐具卫生,倡导分餐制。考生提倡喝凉开水,注意个人卫生,防范诺如病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合理正确选择网络订餐。请注意查看网上公示的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公示单位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尽量从量化分级为A级或B级且距离消费者较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处订餐;收到餐食后,请注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请保存好网络订餐相关凭据。
 
  六、发生食物中毒应尽快就诊和报告。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症状是呕吐、腹泻,同时伴有腹部疼痛。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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