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1 14:33 浏览量:1307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娄底市经开区大埠桥街道办事处成立协管员队伍,并对“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做出了八条具体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协管员当好法律法规义务宣传员、食品安全巡查员、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员、食品安全简单问题调处员、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有力的解决了“村(居)集体聚餐”的监管老大难问题。
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列入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保障食品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积极推行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常态化日常监管。
为提高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从2015年设立村(居)协管员以来,每人每月发放工资100元, 2018年1月起加至每月每人300元,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拔发到位。另外,依据《大埠桥办事处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及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大埠桥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实施绩效奖惩。在协管员队伍积极参与下,办事处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有效保障了辖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8年度,大埠桥街道办事处被娄底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评为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