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10:38 浏览量:23598 来源:粮油市场报网
本报讯 5月6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把夏粮收购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抓好,牢牢守住不发生大面积农民“卖粮难”的底线,切实做好2019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收购工作方案,细化相关措施,做好收购仓容、资金供应、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对于收储矛盾较为突出和可能出现不达标粮食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应对及时处置有效。
通知强调,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各地要统筹组织调度好辖区内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积极性,多措并举组织好市场化收购。要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利用自身渠道和资金优势,合理把握节奏,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引导加工企业积极入市、就地转化,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要协调组织辖区内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及早入市,按市场价格收购轮换粮源,发挥储备轮换的引领作用。要鼓励各类粮食企业主动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通知要求,切实履行政策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中储粮集团公司及相关分公司要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小麦、稻谷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认真抓好最低收购价收购,有效发挥政策性收购的托底作用。要提前做好预案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早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满足农民售粮需要。要严格落实预案启动和停止有关规定,达到启动条件及时按程序启动预案,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要及时停止收购。要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粮食质价标准,严把政策性收购质量关,既不得随意放宽标准,收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也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达标粮食,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各地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指导农民做好已收获粮食的整理、晾晒,做好庭院储粮,促进粮食提级进档。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农民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督促各收购库点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交“明白粮”“放心粮”。有条件的地方要采用绿色通道、预约收购等方式,尽量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积极推广使用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互联网+”模式,重塑流程,提升粮食购销自助化、便捷化水平。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收购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格执行质价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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