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16:52 浏览量:23885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号),涉及凉山州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西昌华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凉山放养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SC18510000003932732;样品名称:大凉山放养鸡蛋;生产日期:2018-07-04;抽样日期:2018-07-11;标注生产企业名称:西昌华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标注生产企业地址:西昌市长安村十一组;检验不合格项目:氟苯尼考;判定依据:GB/T 2233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食药监凉西罚字﹝2018﹞60号。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西昌华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含有氟苯尼考的鸡蛋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条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53.28元;2.罚款50000.00元。作出处罚决定单位: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