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09:34 浏览量:21293 来源:南充晚报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显示,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充市西充县鹭岛财富天街分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 (西充鹭岛天街店)】销售的“草鱼”,检验出禁药。10日,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永辉超市(西充鹭岛天街店)因此被罚款3万元。 记者就此事致电永辉超市(西充鹭岛天街店)时,接线员称:“没听说”。
或涉嫌刑事犯罪 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
昨日,记者登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看到,在3月28日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13号)》中,永辉超市(西充鹭岛天街店)销售的“草鱼”,不合格项目为呋喃唑酮代谢物,检验结果为1.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据了解, 呋喃唑酮代谢物是广谱抗生素, 如果长期食用该类药物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杨新介绍,此前,该局在对永辉超市(西充鹭岛天街店)随机抽验中,提取了2公斤草鱼样本送检。在检验报告出来之前,该批草鱼已经完成销售。
“供货商在向永辉超市(西充鹭岛天街店)供货时,提供有检验报告。”杨新还说,此案或涉嫌刑事犯罪,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其依法移交给西充县公安局,公安机关正在对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草鱼”源头进行调查。
永辉超市这家分店 被市场监管部门罚3万元
因所销售的草鱼检验出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辉超市 (西充鹭岛天街店) 处以3万元罚款, 同时没收该批草鱼违法所得547元。目前,该店已经更换了草鱼供货商。
昨日上午9点半, 记者致电永辉超市(西充鹭岛天街店)0817-6897228, 询问该超市此前所销售的草鱼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一事,希望了解该店目前整改情况。接线员表示:“没听说, 你有疑问可以到店咨询”。
“你们超市内部开会通报过所销售的‘草鱼' 检验出含有呋喃唑酮代谢物吗?”记者问。
“不好意思,我只是普通员工,没有权利去开会。”接线员回答。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顺庆区白土坝路的永辉超市(英伦城邦店),询问销售草鱼的工作人员,是否知晓永辉超市(西充鹭岛天街店)此前销售草鱼存在问题。“存在什么问题?”工作人员问。经记者介绍后,这名工作人员说:“我 (们) 不是一个厂家(供货), 除了猪肉由公司统一提供外,鱼类是由不同的供货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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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英伦城邦店) 曾被查出“问题乌鸡”
昨晚,记者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还看到, 去年7月11日,该网站发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充市英伦城邦分公司经营的不合格鲜乌鸡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这份《通告》 称:2018年3月15日,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在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充市英伦城邦分公司抽取了1批次鲜乌鸡。经检验磺胺类项目不合格。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4月10日对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充市英伦城邦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箱, 共计8公斤, 货值334.09元;已销售0.65775箱,共计5.262公斤;库存(未销售)0.34225箱,共计2.738公斤。经调查,剩余未销售的2.738公斤因鲜度达不到公司要求, 于3月21日当天由该公司统一 销毁处理。 该局于2018年4月10日展开调查的同时,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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