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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新规:标签将明示“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

2019-04-01 11:54   浏览量:15849     来源:华夏时报

  权健事件让国内的保健品市场乱象陷入一片讨伐声之中,而症结在于近年来保健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甚至吹嘘成神药欺诈消费者,导致有的患病老人误信后擅自停药,把保健品当药吃。
 
  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于军3月29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特别提醒区,特别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内容。
 
  “毒瘤”依然是虚假宣传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表示,保健食品一直实行严格的上市前注册审批制度,注册审评中产品的安全性是首要考量,很多存在安全性风险的产品被挡在了市场外。从近年来保健食品抽检、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来看,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逐年升高,与国际上相比,我国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相对较高。
 
  目前保健食品市场的主要问题是虚假夸大宣传,甚至吹嘘成神药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屡禁不止。欺诈和虚假宣传是一个社会顽疾,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取证难、认定难,需要社会各方综合治理。
 
  如2017年12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称,“平压乐官方网站”发布的标志为“蚁力神牌依欣胶囊”的广告,宣称“服用3月高血压血压病不再复发,4大保证,终身不复发”等,而早在2010年,该产品就已经因广告违法被聊城市食药监局点名。
 
  在2018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十大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案例中,深圳市汉源荟养生有限公司、广东贡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真和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千和堂连锁有限公司等均由于涉嫌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而被查处。
 
  严查保健品广告乱象
 
  针对频繁出现的保健品广告行业乱象,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历时一年半的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案件5.8万余件(据不完全统计,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案件占比达94%以上),货值33.2亿元。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共公布了4批34起典型案件,近期又联合公安部公布了8起重大案件,以案释法,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2019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截至3月1日,共立案4865件,案值达到51.7亿元。
 
  3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其中,重点查处的互联网违法广告包括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广告; 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
 
  保健品专项整治工作不限于“百日”,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特别提醒区。特别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内容,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同时,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对不同历史时期批准的保健功能进行梳理、论证,调整部分保健功能声称,取消与现有功能监管定位不符、与现有健康理念和保健需求不契合的保健功能,避免与药品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混淆。研究进一步强化企业功能声称主体责任、企业自我申明、自我承诺的制度设计,更好的发挥市场机制大浪淘沙的市场自净作用。
 
  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和消费提示。多途径多方式向消费者普及“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等健康知识,提升消费者对违法行为的识别力、抵制力和免疫力,引导消费者明白消费。
 
  另外,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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