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9 14:53 浏览量:24323 来源:法制时报
记者3月27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海口市3家幼儿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近日被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分别责令整改和行政警告。
据了解,3月5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海口市龙华区苍西村的海口启慧幼儿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3月13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花园新村的海口市龙华区星星幼儿园检查中发现,幼儿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3月14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龙华区滨濂村二里130号的海口铭生幼儿园检查发现,该园在采购大米过程中未按规定做进货验收记录,未建立进(销)记录台账。
3月25日至26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对上述3家幼儿园分别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