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15:52 浏览量:12847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3月20日,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年内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要100%全覆盖,让群众随时进行“看得见”的监督。
会议明确,由天津市食安委牵头,会同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年内校园食物中毒事故要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
会议指出,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问题。近年来,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制度建设、综合治理、隐患排查、督促检查、监管执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但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会议强调,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落到实处,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各区政府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牵头组织对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校长负责制,切实规范食堂管理,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出重拳狠手,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全覆盖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医疗救治,强化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市城管委要立即组织对校园周边占路经营流动摊贩的治理取缔工作,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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